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系文化和旅游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研究领域包括舞台科技、音乐科技、美术科技、数字艺术等文化科技。未来,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以艺术科技研究为核心,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依托“演艺装备系统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和“艺术品鉴证重点实验室”两个科研支撑平台,结合国家舞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剧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等业务工作,开展文化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研发。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于2018年正式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武汉大学博士后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结合艺科所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培养文化和科技融合的跨学科人才,目前已进站3批博士后人员。
2022年,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向全国招收中国籍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已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将于2022年7月毕业的博士,或由其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具备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4.信息科学、计算机学、传播学、艺术学等专业,及有交叉学科研究背景者优先。
二、招收方向及人数
2022年,本工作站拟招收2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方向如下:
序号 |
合作导师 |
研究方向 |
招收人数 |
1 |
傅才武 |
数字文化 |
1 |
2 |
陈 波 |
数字艺术 |
1 |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博士后人员申请表》,于2022年4月15日前发送至工作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博士后申请-姓名-申请导师姓名”。同时将以下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指定邮箱,或将纸质版快递至指定通信地址:
1.本领域两位博士生导师推荐信各1份,(推荐信模板见附件,其中包括博士论文指导老师的推荐信,留学博士需提供一份国外导师的推荐信),需有推荐人亲笔签名;
2.《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尚未领取博士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博士毕业学校学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证明或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加盖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博士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示的全面鉴定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内容包括申请者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5.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入职体检报告原件1份;
6.表明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博士论文、学术论文、著作等复印件);
7.如申请人为再次进站者,需提交以前在站经历评价材料和博士后证书(复印件);
8.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应提供以下材料:护照复印件(出国前如已注销国内户口的,需提供由注销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导师推荐信。
上述材料恕本站不再退还。申请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进站资格。
四、进站考核
按照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招收博士后的有关规定,本站对申请人的材料初审后,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合格人员将参加学术专家组面试。面试时需校验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认证证明、身份证原件。
五、在站待遇
博士后人员在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工作期间,工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文件)执行,工资福利等同正式员工,并根据工作业绩享有年终绩效奖励。博士后优先申请所内科研项目,科研经费10万元起,配套办公场所和设备,提供博士后公寓、工作日午餐补贴。鼓励申报国家项目,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博士后人员,按照人社部、全国博管办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经费支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晓军
电话:(010)87930748、(010)87930749、13121217395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柏林寺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