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事信息资源、信息参考、综合管理、图书情报、计算机技术、活动策划 | 3 | 不限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含往届、应届毕业生)。现已在荆州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022年8月1日前需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及专业需求
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334人,详见《荆州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
三、有关待遇
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落实《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有关待遇。
1.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5年内分别给予16万元、5万元人才津贴。
2.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7级、10级工资待遇或管理岗位7级、8级工资待遇。
3. 跟踪培养。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4.租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可按12元/年的租金入住人才住房; 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年96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
5.购房补贴。在荆州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6.培育支持。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入选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评选的,市委市政府另外给予2万到20万不等的奖励。
7.其他待遇。引进的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协调相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保障入学;配偶愿意在荆州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口予以协调。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采取测试方式进行。
(二)主要程序
1.发布公告。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荆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zhou.gov.cn)、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ingzhou.gov.cn)、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发布引才公告,报名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发布为准。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2年2月16日9:00起,截止2022年2月28日17:00。本次考试实行网上同步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月28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详见职位表)。
3.资格初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告要求,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岗位调剂。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2天内发布报名信息,考生在2天内可进行岗位调剂,具体岗位调剂信息公告将在荆州市人事考试网和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5.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和有关事项在荆州人事考试网另发公告通知。测试方式主要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市直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原则上统一进行,不设测试开考比例。当测试开考比例等于或小于1:1时,实行测试分数线80分控制,测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当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超过20人即启动笔试,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测试人选依据。测试成绩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博士研究生测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博士研究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不占用该岗位职数。当面谈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1时,经用人主管单位申请,报请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研究同意后,按照应招尽招原则,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资格复审。测试前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测试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⑴《报名登记表》原件;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本年度可正常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⑶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荆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⑷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资料不全、不合规范的人员不得进入测试环节。
6.考察。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当岗位数不足1:2时,全部进入考察。考察后按岗位数等于或小于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7.体检。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8.公示和聘用。对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测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体检等材料报荆州市委人才办和荆州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实行1年试用期。
9.在引才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根据用人单位要求面向社会组织第二次招聘。第二次招聘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在荆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五、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市纪委派驻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