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报名应聘。本次招聘安排如下:
一
专职辅导员
01 招聘对象
1.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内地高校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2.留学归国人员。指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未在国内办理就业手续的人员。
02 招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4.综合素质较高,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
5.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6.专职辅导员岗位原则上为事业编制,应聘人员应符合入编条件,京外生源应符合北京市落户条件。
二
其他专业技术岗
01 招聘对象
1.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内地高校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2.留学归国人员。指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未在国内办理就业手续的人员。
3.其他单位调入人员。
02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奉献精神和协作意识。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高的综合素质,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校医院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为参编人员,参编人员为学校统一招录的,不纳入国家事业编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并确立聘用关系,参照我校事业编制人员对应岗位等级、兑现薪酬待遇、获得职务职级晋升和进行日常管理的人员。
三
招聘程序和时间
01 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系统(https://job.cuc.edu.cn),按要求填写简历并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
2.资格审核
由人事处及各用人单位根据任职要求,审核应聘人员信息,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审核结果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系统中予以公布。
02初试
由用人部门或相关考核小组组织。
03复试、政审
所有参加复试人员均需参加心理测试、校级专家组面试。学校对通过复试人员进行政审外调、安排体检。
04公示、实习、聘用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通过人才招聘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进入实习阶段,实习合格,学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入职手续的办理。
四
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人才招聘系统相关公告及通知,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察,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需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申报材料,提供虚假信息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四)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按照要求做好反馈回复。
人事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 010-65779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