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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金融学院图书馆招聘

2022/11/06

图情档

一、学院简介

哈尔滨金融学院,隶属黑龙江省教育厅,公益二类,按正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本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工作,承担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学院简介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主页(http://www.hrbf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哈尔滨金融学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工作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3.热爱教育事业,潜心育人,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有团队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优秀的创新能力与发展潜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

4.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及工作强度。

5.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应聘者须具备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年龄、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7. 应聘者(硕士)须在20237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络邮件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至1117日。

2.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需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编号+所学专业+硕士/博士

1)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

3)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加盖公章后扫描件)(附件4)。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科研成果材料,其中SCICSSCI等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党员身份证明(有中共党员条件的岗位提供)。

8)职称证书原件。

9)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单等。

10)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将在哈尔滨金融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及人才招聘专栏(https://rsc.hrbfu.edu.cn/)同时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成果材料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登记表、思想政治鉴定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特殊、急需或紧缺岗位,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岗位调整计划在学院官网进行公告。

(四)考试

考生需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具体通知将在哈尔滨金融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及人才招聘专栏(https://rsc.hrbfu.edu.cn/)同时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1.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不少于3个工作日。

2.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综合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从教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情景应变、组织管理、人际关系、自我认知及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评委中超过三分之一(含)的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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