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武汉纺织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09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武汉纺织大学(学校网站https://www.wtu.edu.cn/,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招聘报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相关应聘支撑材料,网址如下:(http://rszp.wt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例如某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可以按期毕业的证明。
四、考核
1.专任教师由二级单位负责面试、考核。二级单位人才工作小组审核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组织公开试讲、考核或答辩;明确提出对应聘者学术水平、履职能力、与团队契合度、是否引进、引进类别、待遇以及聘期合同主要内容等具体意见。
2.学校人才引进审议委员会审议。学校人才引进审议委员会审议对各二级单位拟招聘人才及引进的具体意见进行审议。
3.学校校长办公会最终审定拟聘人才、引进类型及待遇。
五、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
应聘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弃权或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职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的防疫要求由武汉纺织大学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实、有违纪违规现象并经查证属实,将终止聘用。录用人员上岗后若发现其个人档案材料不实,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27-59367478
监督举报电话:027-59367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