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经新疆农业科学院党委研究决定,2022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71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科学院创立于1955年,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主要贯彻执行自治区有关农业与农业科技的方针、政策,开展农业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展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研究及科技服务等工作。全院现有粮食作物研究所、经济作物研究所、园艺作物研究所等17研究所(中心),10个试验场站。全院人员编制1054名,在职职工95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37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7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7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2名,自治区优秀专家51人次。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31名,自治区天山领军人才11人。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
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2人、综合试验站站长21人。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严谨的学术作风,积极向上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对业绩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与院所学科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引进对象及福利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等相关待遇按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根据高层次人才情况,经过综合评估,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具体标准按照《新疆农业科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组建科研团队,配备科研助手,聘期内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
(二)优秀人才。引进紧缺、急需学科专业,且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造诣,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或已经引进并在科技创新中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优秀人才,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根据综合评估情况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具体标准按照《新疆农业科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聘期内根据评估情况可以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
五、加入我们
本公告长期有效,符合专业需求的博士研究生或优秀科研人员均可投递简历。博士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可随时申报,意向人员先行投递《申报书》,具体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将电话通知。
(一)登录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82.246.53:9999)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将《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PDF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我院将在收到报名信息后及时予以回复,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工作。
六、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区南昌路403号;
(二)联系电话:0991-4502037(肯老师、刘老师)。
附件:
1.新疆农业科学院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