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验中学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的省级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优化人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 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4.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实验中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5. 教师岗位人选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B01)人选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岗位人选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年龄及有关年限计算截至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于2022年8月11日8:00至2022年8月15日17:00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ggfw.gdhrss.gov.cn/sydwbk)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系统中《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 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须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4.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报考教师岗位,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 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报名时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学校要求进行加分资格审查的,不予加分。
6. 回避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执行。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8月16日9:00至8月17日17:00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8月19日9:00起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时间、地点的具体安排另行在我校网站公布,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本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考试开始后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为3:1,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需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报名表(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打印并签名)。
2.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本人所取得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有关证明材料与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
4. 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学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教师岗位(A01—A08岗位,B01—B11岗位)面试采用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及课堂组织能力等。
教辅岗位(C01—C06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与执行力、发展潜力。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考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后计入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名单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在本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在实施前通过学校网站发布并通知;组织实施过程中,学校经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未被录用者的资料恕不退回。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0)81508088
监督电话:(020)83889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