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广东省高水平重点建设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预聘制,是学校一种创新的人员聘用方式,不纳入国家事业编制系列,是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的补充。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招聘预聘制专业技术人员,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含择业期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具体见附件1要求。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41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2人,辅系列专业技术岗39人)。报考人员可通过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查阅具体的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学校预聘制人员管理,为非事业编制,实行合同管理。
(二)原则上聘用人员入校首次岗位聘用按所获学历学位对应聘岗,即具有博士学位的聘专业技术十级岗,具有硕士学位的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具有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聘专业技术十二级岗。对已经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我校相关岗位聘用办法和条件,对其业绩成果等进行评议,确定其最终聘用岗位。获聘人员入职后,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岗位晋升。
(三)工资薪金项目、标准根据所聘岗位类别及等级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应待遇。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按规定享受学校每年组织的教职工体检待遇。
(七)聘期内子女可按规定报读附属幼儿园和小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6日(星期三)10:00至7月20日(星期三)17:00。
2.报名方式:请下载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并在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https://zp.scnu.edu.cn/#/job)上报名。
(二)资格初审
学校各二级单位成立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可进入考核环节;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报名材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各二级单位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如应聘人员对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二级单位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视同无异议。
(三)综合考核
各二级单位根据岗位实际情况,采用评议、笔试、面试、试讲、学术报告、实验操作等方式,对应聘者的教学科研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考核名单、考核方式等事宜在资格初审完成后,由各二级单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考核结果于综合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资格复核
人事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通过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
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由各二级单位组织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
(七)报到
人事处开具入职通知,拟聘人员原则上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本公告所设置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完整。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本公告中年龄计算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如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则申请人应在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硕士以上”即指包含硕士。
(四)岗位需求表中对相关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关证明(例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五)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名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就业推荐表。
在港澳地区学习的人员,应于2020年6月30日(博士研究生应于2017年6月30日)至报名起始之日期间取得在港澳地区的学位(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上述证书证明均须提交。
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应于2020年6月30日(博士研究生应于2017年6月30日)至报名起始之日期间取得在国外的学位(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上述证书证明均须提交。
(六)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学校或学院出具专业课程成绩单)。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八)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同单位、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等额递补。
(九)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华南师范大学预聘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可登陆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查阅。
(十一)本公告由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各二级单位联系方式请查阅附件1。
监督投诉电话:020-85211236
石牌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大学城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
南海校区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