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所属杭州国家版本馆、浙江省对外传播中心(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管理中心)、浙江省出版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省出版物评审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单位及需求计划
杭州国家版本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对优秀版本资源的征集、整理、保藏、发掘、保护、利用等工作。
浙江省对外传播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管理中心、《文化交流》杂志社牌子,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承担浙江文化艺术发展规划、全省电影专项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编辑出版发行《文化交流》杂志等。
浙江省出版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浙江省出版物评审中心牌子,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全省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出版产品以及其他纳入行业管理的产品质量监督辅助工作及技术检测工作,承担全省出版产品内容审读阅评、进口出版物内容审查和质量监督检测、非法和违禁出版物的鉴定审读、全省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日常管理、出版行业质检体系建设等工作。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岗位16人(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面向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要求2022年12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在两年择业期内(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1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2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受理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况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9:00— 7月6日17:00。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1日9:00—7月7日17:00。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报名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5倍时,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2022年7月8日9:00—7月10日8:00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40%和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1.笔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时间、地点:2022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杭州市内。如届时因疫情等因素影响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将以发布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查询。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由省委宣传部组织实施。时间初定在7月下旬,地点设在杭州,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由省委宣传部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并告知是否入围考察。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发现并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聘用。对于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由省委宣传部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2.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三、纪律、监督与咨询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浙江省通用招聘网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3.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1—87059310。
4.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公开招聘由省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571—87051544,87059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