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退役军人事务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保障等方面涉及的事务性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我中心2022年拟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为2022年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其中,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京内生源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北京院校的集体户口。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条件要求
报名人员除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合格,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不得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以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网络报名。请于2022年7月4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压缩打包后发至报名邮箱(fwzxzp@mva.gov.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要逐项填写,信息完整,不得隐瞒,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需有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不得修改《报名表》格式。
2.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
3.经所在学校盖章确认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
4.身份证(正反面)。
5.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如有)。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邮件主题及《报名表》名称统一格式为:“考生姓名+岗位代码+毕业院校+专业”。
报考人员应对所有填写及提交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发布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拟招聘岗位计划5倍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排名前80%的成绩划定。
(四)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列入),并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发布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面试前还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
面试开始24小时前,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遇递补情况将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行公告。岗位面试比例不足1:5的,按照笔试实际通过人数面试。面试考生成绩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满分10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每个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未通过体检或无法按时间节点安排考察造成岗位人员空缺的,经研究可视情况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并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遇递补情况将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行公告。
(六)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规定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请密切关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查询相关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10-87933620。(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附件1: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附件2: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