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大学计划面向2020年至2022年毕业的全国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大学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人员毕业时间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5月26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
2. 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3. 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4. 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已录取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4.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通过云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p.ynu.edu.cn)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电话、短信、现场等其他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7日至6月12日。
(二)报名要求
1.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且保持一致;
3. 报名时所填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 此次招聘不接收纸质应聘材料,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的,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其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 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预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
3. 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研究方向的,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扫描件;
5. 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 招聘岗位要求为共青团员的,须提供本人团员证扫描件;
7. 应聘体育学院岗位的,须提供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证书扫描件;
8.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四)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大学各用人单位负责。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可直接与各用人单位联系询问。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准考证打印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待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在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考试安排。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六)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工作人员未达3:1的,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放宽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裁减情况在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六、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免笔试。
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云南大学人事处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等额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设定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面试包含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结论作为参考。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三)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十、体检
学校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孕产妇在孕产期,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学校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大学和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除注明专业学位以外,其余均要求为学术学位。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对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或公示期满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六)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涉及承担班主任等学生工作任务以及参加乡村振兴等工作的,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安排。
(七)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
(八)学校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云南大学有关要求,配合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各环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十六、联系方式
(一)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学校人事处电话:0871-65033841;
(三)学校监督电话:0871-65033908;
(四)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www.rsc.ynu.edu.cn
十七、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云南大学人事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