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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招聘

2022/04/30

图情档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人。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具体详见《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2年4月)》(附件1)。

  (二)工作职责

  01.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党务工作人员

  1.熟练掌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

  2.负责初拟单位党建工作计划、理论学习计划和党风廉政教育等计划,做好党建各项工作的总结汇报

  3.协助党支部书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安排好单位理论和党章党规知识的学习。

  4.做好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5.负责党支部“党建e家”系统台账的维护,负责党内文件收发等事务性工作。

  6.熟悉党内思想宣传工作的相关规定,做好宣传工作。

  7.熟悉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体系和指标要求,统筹文明创建工作的安排并收集汇总材料,定期上传创建系统。

  8.负责单位志愿者队伍系统的数据维护。

  02.厦门市思明自然资源所档案工作人员

  1.熟悉《档案法》以及党、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农村档案管理工作,热爱档案事业,做到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档案的利用管理。

  2.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自觉遵守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3.认真做好档案的入库,保管,统计工作,编制必要的目录,及时档案数字化,便于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

  4.根据档案保管制度的相关要求,做好库房的防水、防火、防虫、防晒、防盗等工作,及时检查档案安全情况。

  5.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

  6.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信息的沟通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精神和要求,向上级部门报送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上级部门需要的其他信息。

  7.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接待查询工作。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公开信息的统计、归档、总结和年报编制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01.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党务工作人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不限,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类专业;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性别不限,具有2年及以上党务工作和宣传工作经验(需提供原单位医社保缴交记录及工作证明);

  3.厦门市户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02.厦门市思明自然资源所档案工作人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不限,图书档案学类、计算机软件技术类;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性别不限,具有2年及以上档案管理和窗口接待工作经验(需提供原单位医社保缴交记录及工作证明);

  3.厦门市户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27日8:30至5月5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公开招聘平台(网址:ksbm.hxrc.com)进行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3.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

  4.报名咨询电话:0592-2215213,吴女士。

  5.招聘岗位信息咨询电话:0592-5583769,乔女士。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厦门市思明自然资源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将于5月7日前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考试资格复核:

  1.《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及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介绍信);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两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7.健康码截图;

  8.中、高风险地区公布之日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镇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从通过资格复核、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录取。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厦门市思明自然资源所会同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厦门市思明自然资源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厦门市思明自然资源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 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厦门市思明自然资源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用于报考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zygh.xm.gov.cn)等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厦门市思明自然资源所商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是否递补。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照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最新部署,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现场环节,考生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请提前下载安装闽政通APP)并接受体温检测,保持适当距离。体温检测37.3℃及以上者,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理。不配合面试现场防疫要求者或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九、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纪委负责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厦门市思明自然资源所会同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

  1.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位

  信息表(2022年4月)》

  2.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

  名表》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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