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档案馆是综合性国家一级档案馆,成立于1980年11月,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3000平方米。主要负责接收和保管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征集反映珠海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教育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史料;配合市委和市政府重大活动,开展档案展览、陈列工作,编纂出版档案史料及信息;采用现代化手段管理和保护档案,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广泛利用提供服务,为市委和市政府决策服务。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珠机编〔2020〕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馆工作现状,现招聘综合事务类四级岗位合同制职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全国范围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岗位、年龄、政治面貌、专业等条件具体见附件1。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具备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8日至3月2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和委托报名。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18号珠海市档案馆309室;报名电子邮箱:dazhangdingxin@zhuhai.gov.cn;联系电话:0756-2686081、2686083。
4.报名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的,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考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则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无法证明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6)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7)如有其他能证明或体现个人特长、能力或突出业绩的材料,也请提供复印件各1份,如受表彰资料、署名文章、出版刊物、研究成果等(原件备查)。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经审核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请按照现场报名材料要求,将所有材料原件扫描后发至报名电子邮箱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原件请参加考试前提交现场核验。
5.资格审查
我馆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考试。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名单将在我馆网站www.zhda.gov.cn公布。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及我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由我单位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不同职位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前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方可参加面试。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书面证明。
(4)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应为2022年2月28日。
(5)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7.考试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3,否则由单位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二)考试。
符合报考资格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集中评卷,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有关工作知识、组织能力和写作能力等。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对笔试成绩合格考生,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最终成绩计算:对面试合格考生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4.成绩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录取对象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我馆网站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
各职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地点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考生自理。
2.考察。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馆组成考察组,重点了解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在校表现和学习态度)、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聘用人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由其他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在我馆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影响聘用情形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工资待遇按珠海市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有关标准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档案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实时调整)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弄虚作假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我馆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86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