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西省档案馆决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档案业务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档案业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人数:2名。
二、岗位职责
(一)负责档案业务相关辅助工作。
(二)协助做好电子档案管理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服从管理、吃苦耐劳,主动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电脑,中共党员、具备档案专业学历或从事过档案相关工作者优先。
(四)年龄30—40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通过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省档案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E-mai1:14385985@qq.com)。
联系电话:0791—88916269。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
五、聘用程序和工资待遇
(一)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馆电子档案管理处会同人事教育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组织获面试资格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当天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受聘资格。
(三)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受聘资格。
(四)聘用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壹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工资2500元/月,午餐补贴220元。
2.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基本工资2500元/月,午餐补贴220元,享受五险和单位工会福利待遇。
3.合同期满后,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继续聘用或解聘的决定。
六、其他
(一)工作时间: 按行政班计算,周末双休。
(二)工作地点:红谷滩区怡园路808号江西省档案馆。
(三)本公告由省档案馆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