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拟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故宫博物院是在明、清皇宫及其收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以明清宫廷历史、宫殿建筑和古代艺术品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国家级博物馆,世界文化遗产,同时也是5A级旅游景区。
故宫博物院属于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包括:收藏展览宫廷文物,展示文化遗产;文物收藏与保护;文物展览;文物及相关研究;文物修复;古代建筑研究与维修;文物宣传;考古发掘;相关文物和旅游资源开发。
二、条件要求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热爱文博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日常办公应用软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 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且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七)国(境)外院校归国留学生应在2019年8月至2021年7月期间毕业并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就业政策;
(八)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
详见注册页面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及教育部认可的其他专业目录。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二)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京外生源须符合北京市落户相关政策要求,其中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即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0日。
报名方式:请点击https://zhaopin.dpm.org.cn/web/page/index/,按要求完成在线注册、报名等程序,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
资格审查:根据各岗位对应的具体专业和任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如部分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3:1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未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
(三)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照计划聘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如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的考生有资格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未达到60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我单位统一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需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查阅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特殊情况采用函调或其他形式考察)。考察合格后,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况决定是否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有递补资格)。如递补后,招聘岗位确无合适拟聘人选,取消相关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即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为故宫博物院事业编制内职工,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有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规违纪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因电话、短信等通讯不畅导致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六)招聘全过程均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北京市和国家有关防疫政策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本公告由故宫博物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电话:010-85007045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邮编:1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