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校外公开招聘教辅支撑类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校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高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相应岗位的招聘条件,具体详见附件《中山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说明表》(见附件1)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长期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统一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期间不再接收书面简历材料;报名流程可参考招聘系统中的操作指南,《中山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
网址:http://uems.sysu.edu.cn/hrrecruit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如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请在系统上传在读证明。未按系统要求上传附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三)资格初审
(四)面试
(五)公示
(六)报批
(七)聘用
五、聘后管理
1.实行“短聘-长聘”合同制管理;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对应岗位等级执行。深圳校区、珠海校区工作人员按照学校规定享受深圳校区、珠海校区补贴。
六、其他说明
(一)上述岗位长期招聘,招满为止。
(二)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咨询电话:020-84111713、020-84111712(人力资源管理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E-mail:sysurecruit@mail.sysu.edu.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楼二期4楼人力资源管理处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数量 | 所在校区 | 所属实验室/平台/部门 | 岗位职责与技术要求 | 岗位招聘条件 |
中山大学博物馆(校史馆) |
校史研究岗 (科学技术史) |
2 | 广州校区 | 博物馆(校史馆) |
1. 从事校史相关的科技史资源挖掘、整理与研究工作; 2. 承担校史相关的理、工、农等学科专业研究工作; 3. 组织开展本单位校史研究相关活动;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1. 具有科技史相关专业背景,或者博士论文为科技史研究方向; 2. 具有博士学位,有科技史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 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有实践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中山大学博物馆(校史馆) |
校史研究岗 (医学史) |
1 | 广州校区 | 博物馆(校史馆) |
1. 从事校史相关的医学史资源挖掘、整理与研究工作; 2. 承担校史相关的医学专业研究工作; 3. 组织开展本单位校史研究相关活动;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1. 具有医学史相关专业背景,或者博士论文为医学史、医学教育研究方向; 2. 具有博士学位,有医学史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 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有实践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图书馆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岗 | 1 | 深圳校区 | 深圳校区图书馆 |
1.参与深圳校区图书馆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调研、论证、实施、验收等; 2.负责深圳校区图书馆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作; 3.负责管理深圳校区图书馆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工作; 4.负责管理深圳校区图书馆硬件设备管理维护; 5.服从安排,完成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 |
1.计算机科学、信息技术及相关专业; 2.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非应届生需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图书馆 | 阅读推广岗 | 1 | 深圳校区 | 深圳校区图书馆 |
1.负责深圳校区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文案撰写、新媒体推广和海报设计制作; 2.负责深圳校区图书馆阅读推广专题活动和图书导读的开展; 3.负责信息素养教育相关统筹和统计工作; 4.负责深圳校区图书馆赠书与交换相关事宜; 5.服从安排,完成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 |
1.图书馆学、情报学及相关专业; 2.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非应届生需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图书馆 | 流通阅览服务岗 | 1 | 深圳校区 | 深圳校区图书馆 |
1.负责深圳校区图书馆图书借还、办证、离校、赔书处理等工作; 2.负责深圳校区图书馆书库的阅览服务及管理工作,负责电子阅览的阅览服务工作; 3.负责参与深圳校区图书馆开馆轮值; 4.服从安排,完成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 |
1.图书馆学、情报学及相关专业; 2.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非应届生需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