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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省社科规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1/01/27

基金

全省各重点中华文化研究院、传统文化相关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经省社科联党组批准,2021年四川省社科规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及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及其当代价值,着力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二、课题管理和要求

  本专项属于省级一般项目,面向四川省重点中华文化研究院、传统文化相关的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进行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立项总数为20项左右,每项资助金额1.5万元。每个研究院或基地限报3项。

  申报人须紧紧围绕所在中华文化研究院或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确定申报课题方向,题目自拟。申报课题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三、申报资格

  申报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申报人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3.在研(2021年3月31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报。

  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申报须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个人直接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四、课题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人承诺和申请书内容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选题的政治方向、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负责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等,要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后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申报送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材料,见附件1)一式4份(至少一份原件)。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请书电子档(word格式)及申报汇总表电子档(excel格式,见附件2)发送到scghpjb@163.com,主题标注“XX单位2021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材料”。

  五、申报时间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我办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联 系 人: 刘  莎

  联系电话: 64237791

  通讯地址:成都市大石西路科联街19号省社科规划办

  邮政编码:610071

  附件:1.申请书

            2.申报汇总表

  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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